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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有限公司设立登记

2014/4/14 15:47:53
有限公司设立登记
一、企业类型定义:国内2名以上50名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。


二、设立条件:
1、股东符合法定人数; 2、商事登记制度的推出已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,1元注册资本也可以注册;3、公司名称; 4、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。
 

三、需要提供材料及要求
1、自然人股东主体资格材料:中国公民******;
2、企业法人股东主体资格材料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。
3、商事登记制度的推出,经营场所仅要求提供真实场地的具体地址进行申报,无需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。

四、承办流程:

提供名称核准信息———企业名称核准———工商登记设立———****———税务———代码。
 

五、承办时限:
 10 个工作天完成(在环保及其他前置许可批准后起计);

六、承办证照:
深圳市工商局————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、副本;
深圳市公安局—————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报关专用章、法定代表人私章;
深圳市公安局—————刻制印章登记卡;
深圳市技术监督局——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、副本、IC卡;
深圳市国家税务局———国税登记证正本、副本;
深圳市地方税务局———地税登记证正本、副本;
深圳市贸工局————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;
深圳海关———————报关注册登记证书;
深圳检验检疫局————报检备案登记证书。


七、出资期限:
于章程约定期限内缴足实收资本。